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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关于开展教学及教学管理研究的规定

 

开展教学及教学管理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的共同任务。在学习与研究过程中,要从中国国情、从教育科学的规律与特性出发,紧密结合教育及教学管理的实际,不断改进研究方法。为提高学院教学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及教师的教学水平,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研究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作,要进行科学的组织管理。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长远和近期的规划;制订阶段实施计划;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立项研究。

2. 教学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研究新形势下的教学管理规律,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素质,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熟悉各类教学管理制度,深入调研和创新教学管理制度框架,使各项管理制度便于操作、具有实效;要严格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对各项规章制度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督促,并严格考核和及时反馈总结制度的执行情况。

3.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通过强化部门考核和监督加强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使管理人员树立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把主要精力投入到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来。对不负责任的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鼓励管理人员开展对国际先进的教学管理思想和实践的深入研究,撰写发表有见地的学术论文。并鼓励教学管理人员参加国内外教学管理学术研讨会。我院教师如有论文递交学术会议并被接受和邀请参会,学院原则上予以资助。

5. 鼓励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凡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与自然科学成果奖同等对待,并作为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业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晋职升级的重要依据之一。

6. 对争取到校、省和国家科研项目的教学管理人员,学院将以所获项类别配套加以资助:校科研/教改立项,院配套1000元;省项目3000元;国家级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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